v山东电子信息产品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是山东省司法厅授权的“山东电子信息产品司法鉴定中心” 自2005年8月16日《山东法制报》公告之日起,山东电子信息产品司法鉴定中心将依法接受各地市、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开展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工作,出具科学、公正、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报告。
我中心声像资料检验鉴定项目主要有:
声像资料的完整性检验:确认声像资料是否有开始、结束、删除、添加、篡改、编辑等特征的专门性工作。
话者统一性鉴定:利用声谱仪等综合检验方法对录音中说话人与已知说话人的语音进行分析,以确认说话人是否 同一人的检验活动。进行话者确认的案件,要有案件发生过程中作案人的说话录音(检材录音),和案件侦查中提供的嫌疑人的说话录音(样本录音)。
噪音降除:通过应用软硬件对含有噪音的语音文件进行技术处理,提高语音的信噪比,消除噪音对语音的掩盖。
微弱语音增强:对遇到的语音信号较弱而言语内容听辨不清的声像资料,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对录音进行处理,以提高语音的信噪比,从而能够听辨清楚言语内容。
录制器材的检验:对声像资料的种类、牌号、厂家、产地的检验以及声像资料是否某台录音机或摄象机录制等。
音像制品检验鉴定:确认音像制品是否盗版等。
机构名称: 山东电子信息产品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机构负责人: 刘春旺
电话: 0531-86462419 传真:0531-86462419
邮编: 250014
许可证号: 370105129
业务范围: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执业司法签定人( 7 名)
刘春旺 任玉文 臧旭玲 郑玉亭 黄笃勇 齐滨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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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旺 研究员 |
任玉文 研究员 |
臧旭玲 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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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亭 高级工程师 |
齐滨 工程师 |
黄笃勇 工程师 |
王可 工程师 |
司法鉴定语音分析室 司法鉴定语音录音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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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电子信息产品类司法鉴定机构简介
2002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为山东省电子信息类司法鉴定机构。
多年来,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依法接受各级人民法院及当事人的委托,开展质量鉴定工作,出具科学、公正、权威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鉴定报告,为解决电子信息产品质量争议提供详实有力的鉴定依据。